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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範圍
專利申請範圍又稱請求項(Claim),分為獨立項和依附項。 獨立項顧名思意,為一獨立完整的請求項,如果專利核准,那麼獨立項裡的每一字每一句則為構成該專利的必要條件;亦即,如果事後有一產品,其可讀出該獨立項的所有字句,被該獨立項所揭露,該產品落入侵權分析裡的全要件原則,該產品極可能侵權。 依附項係依附獨立項或其他依附項而存在的請求項,當獨立項成為專利時,該依附項自然也成一個附加於獨立項之外的另一專利。亦即,一專利主要的專利為獨立項,其他則為依附項所衍生的次要專利。 專利侵權之認定係以落入獨立項才可能侵權,而如果落入獨立項,又落入依附項,則屬累計型侵權。落入依附項愈多,侵權程度愈明顯。 另一方面,專利審查時,如果獨立項無法獲准,申請人則可以將依附項合併至獨立項,以縮限專利範圍的方式,來獲得權利範圍較小一點的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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