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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
專利法規定,方法製程必須申請發明專利,並無規定什麼樣的技術無法申請發明專利;因此,只要是具有專利三要件(新穎,進步,實用)即可提出發明專利的申請。 發明專利的申請分為二個步驟: 1.申請; 2.實審。 只提出發明申請,並不會審查,但可在三年內提出審查的要求;申請人可先提出申請,再決定要不要做審查的動作;當然,如果三年內未提出審查的要求,那麼將不會獲得專利。 要進行實審,必須先提出申請;當然,也可申請與實審同時提出;實審一旦提出,即會進入審查程序,由審查委員,對發明的內容進行專利的審查;如果審查委員無法找到申請日已經公開的相同或類似的技術文件,那麼發明專利通常可順利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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