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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人

 

  發明人(或創作人)係指一新穎技術的開發人。 發明人通常會從習用技術(Prior Arts)的問題中來加以改良,而發現一新的方法或裝置,用以解決既存的問題,讓所屬之技術領域有一個更為有效及進步的方法或裝置。

  凡是與習用技術比較起來更為有效進步的裝置或方法,則可視為一個新的發明或創作。 凡是新的發明或創作,必然是前所未有的,且具進步性,與實用性;也因此可據以取得專利。

  申請專利時,發明人並無實質的專利權,只有姓名表示權,以表彰該專利的發明人對該專利的貢獻。 發明人可同時為專利申請人,此時其發明所申請的專利則屬於發明人本身。 如果發明人不是專利申請人,那麼專利權並不屬於發明人的,而是屬於申請人;此申請人通常為公司/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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