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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創意與巧思 專利的產生可能源自於生活上的小事情,也可能源自於一件浩大的工程,或者艱深的技術,但基本上不外乎問題的發現及解決。而解決的方法、手段或設備、裝置等係與眾不同,且更有效率或更進步者,則可進而提出專利申請,加以保護之。提出專利獲准後,除了可以獲得法律上的保障之外,更可藉由專利的公開,將技術公開於世,使眾人得以根據專利說明書所記載的技術,進行實驗改良,集眾人之智使技術更為精良,以嘉惠於世人。例如: 小玉為一家庭主婦,發現平常衣架上的衣服總是不慎而掉落,於是她就在衣架上的肩部左右設置一個可以增加磨擦的裝置,使得衣服更不易掉落。 假如在此之前並無人用相同的方式來解決衣服易掉落的問題,則小玉的方式事實上已符合新穎,實用,進步的專利三要件了,可提出專利之申請並可能獲准專利。 一般人解決問題都會拿現成的方法或技術。這種拿現成的方法或技術來解決問題基本上不含創新的成份在,所以說開了也只是知識而已,而尚不能構成專利。但是若解決問題的方法或技術非現成的,而是自己絞盡腦汁,莫名其妙或天外飛來一筆想出來的,則這樣的想法又是前所末有的,更好的,則就有專利的成份了。 對於一般的研發人員來說,因為其具有想當多的知識,所以在解決問題是往往會被自己的知識所侷限,而忽略了所知之外可能有更好的方式或技術是前所未有的,且只要花些力量就可能錦囊入袋的。只要時時想著如何用更新更好的方式去改善現況,則專利往往就在其中。 當一研發人員發現一個新的且進步又實用的方法或裝置時,去申請專利一定會獲准嗎?那倒未必。因為一個人的所知有限,其所認定的新穎進步實用並不客觀公正,也因此會有提出專利申請後被駁回的情況發生。科技的腳步一日千里,當我們腦中出現某一構想時,並無法保證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在此之前未有相同的構想出現,也因此申請專利敗興而歸者時有所聞。 在申請專利之前先作檢索是不是較為妥當呢?這就要見人見知了。作檢索的目的不外乎在事先發現相同的構想時,適時停止專利的申請,以免浪費不必要的人力及金錢,這勉強可說是專利檢索的優點,但其缺點不得不注意。檢索如何才算完整呢?完整的檢索可能須查遍世界各國的資料庫,調出相關的資料,一一檢閱比對。因此工程相當浩大,其所花的時間及金錢可能超過申請專利的費用數倍之多。若開始檢索就發現有與欲申請之專利相同者,則利害參半。利的是可以省去一筆申請專利的費用,害的則是好不容易想到的構想早公諸於世竟不自知。而若花了許多檢索時間後並未發現有與欲申請專利之技術相同者才去申請專利,亦利害參半。利的是提出的專利申請有較高的獲准率,害`的是可能在你檢索的過程中,那一段時間內很可能有人,例如同業之競爭者,提出相同的專利申請,這風險不能不加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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