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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的程序如下:

1. 確定相關技術是否已公開,公開技術不合專利申請要件。如無類似的技術公開,發明人可下載構想揭露書,填專利名稱申請人資料、發明人資料、專利類別申請國家摘要習用之技術現狀、欲解決之問題及技術特點、圖示動作原理之說明、圖式等等相關資料。

2.與本所聯絡,本所將派員與發明人詳談技術內容,並作成訪談記錄。在冾談前,為確保發明的權利,會與客戶簽一份保密協定(NDA)。

3.本所根據訪談記錄撰寫專利說明書,撰寫過程中如有問題,會與發明人連絡,當然,本所也會搜集有關該案的相關資料,如果發現有相同的技術,將知會 貴公司進行確認。

4.將專利說明書傳給發明人校稿。

5.校稿完成,確認無誤,本所會準備後續申請專利的表格。

6.請款送件,提出專利申請獲得申請日申請案號

7.本所匯集相關文件寄至 貴公司/台端。

8.專利申請後有任何官方來文或問題,本所主動與 貴公司/台端聯絡。

9.審查時間:發明(有功能增進或新的製程方法)一年半,新型(有功能增進)6個月,新式樣(單純外觀)一年

10.專利核准接著領證繳專利年費(Annuity),如核駁則進行專利答辯(Defense)程序。

11.專利領證後始生效,其有效期間為:發明專利自申請日算起20年(扣除審查時間約18.5年),新型專利自申請日算起10年(扣除審查時間約9.5年),新式樣專利自申請日算起12年(扣除審查時間約11年)。

12.核准後第一年需另繳領證費及第一年年費專利證書才會下來;第二年起,每年需繳年費,專利權始能持續存在。未領證者,專利自始不存在;未繳年費者,半年內可加倍補繳,如仍未繳,專利權自專利年費原繳交截止日起消滅。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本所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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